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智慧的金钥匙。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图书信息中心真诚欢迎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本校师生、海内外校友及社
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期刊、手稿等各种文献资源。
为进一步做好文献资源接收工作,规范捐赠和受赠流程,现参照《浙江大学图书馆捐赠文献管理办法》,制订此办法,敬请知悉。
一、 捐赠文献入藏标准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
2. 符合本馆的馆藏发展纲要;
3. 内容健康向上,与我校专业、学科设置、教学科研需求相符合;
4. 原则上应为正式出版物,酌情接受有学术价值或特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5. 本馆缺藏(含网络版)期刊,且能成套捐赠或持续捐赠;
6. 具有国内销售或发行许可的数字资源,并能保证在现有技术设备或校园网环境下使用。
7. 期刊只作当年阅览,不入馆藏(本馆缺藏的连续完整刊物除外)
二、 捐赠文献处理办法
1. 捐赠文献一经接收,本馆享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将按照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包括收藏、转赠、交换等),尽可能使所捐文献资源有所利用,无须知会捐赠者;
2. 著名学者或校友的大批捐赠根据捐赠人意愿,可以采用名家藏书的方式展示,将捐赠文献作为一个完整收藏;
3. 校区师生和校友著作将入藏校区特藏文库;
4. 诚请捐赠人在赠书上留下亲笔签名或铭章。受赠书刊将定期进行统一分类编目与上架,同时建立专门的文献捐赠目录,并在图书馆网页上予以公布。
三、 捐赠方式
1. 到馆捐赠: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图书馆1楼咨询台;
2. 邮寄捐赠: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718号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图书馆;
3. 联系方式:电话:0573-87572288,Email:library@intl.zju.edu.cn
4. 注意事项:(1)本地大批捐赠可由图书馆派员提取;(2)如无事先约定,本馆一般不接受到付邮寄捐赠。
四、 受赠回执
1. 所捐赠文献一经接收,本馆将通过当面、信件或者邮件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感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敬请邮寄捐赠者留下姓名、电话、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函或捐赠证书。
2. 对不宜公开的限制阅览文献亦可不回复受赠回执。
3. 捐赠证书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并不代表本馆对捐赠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图书信息中心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