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满足校区师生的教学和学习需求,让更多的读者体验无纸化阅读,图书馆向校区师生推出iPad和Kindle外借服务。为了确保外借服务的正常运行和效果,特制定以下借阅规则:
1. 外借对象:全体师生 ;
2. 服务时间:9:00-21:30 (周一至周日);
3. 借阅手续:在图书馆主页设备借阅 | library (zju.edu.cn) -kindle & iPad 外借服务登录预约系统在线预约,在规定时间至图书馆一楼咨询台办理借阅手续;
4. 在馆借用最长为4小时;馆外借用最长为7天;
5. 预约未取或者领用时间开始后半小时未到服务台领取的都会被记为违规。预约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领取,请提前登录系统删除预约,否则将记违规;
6. 初次借用须了解设备使用相关规则,并签署设备借用协议,详见附件: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图书馆Kindle & iPad借用协议;
7. 请在借用结束时间前到服务台归还设备,逾期归还者将作该账户一周内不能进行预约的违约处理。办理归还手续时工作人员将检查设备情况并进行登记, 由于个人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8. 为保护您的个人隐私,请记得归还前登出所有含有个人敏感信息的应用。
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图书馆已开通分馆互借服务,可通过预约的方式借阅其他分馆藏书,实现所有分馆通借通还。
1. 可预约图书类型包括两种:所有外借图书和其它分馆的在架图书。
2. 在图书馆主页http://lib.intl.zju.edu.cn/zh-hans查询书目信息并提交预约申请;
3. 外借图书预约请求在前位读者归还时满足;他馆在架图书预约请求在工作人员将图书送抵取书点时满足;
4. 读者在收到满足预约请求的通知后,及时到本馆一楼服务台预约书架上取书并办理外借手续;
5. 预约图书在预约书架上保留3天,如过期不取,将从预约架撤下,进入正常流通。
6. 预约权限及数量: 在校师生最大可预约图书为30册;
7. 预约通知有Email通知及短信通知两种,请读者务必填写或及时更新“我的图书馆”个人地址中的相关栏目。
(一)借书
1.借阅范围: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工具书、特藏图书与期刊杂志不可外借;
2. 外借册数:在校教职工30-60册,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60册;访问学者12册。
3. 图书外借期限为40天,读者可在到期前进行网上续借,续借不限次数(最多可外借天数为999天),已被预约图书不能续借,凡有逾期图书,所借所有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手续。
4.读者所借图书中预约催还过期数超过权限册数即停止借书权限,详见《浙江大学图书馆预约催还制度》。
5. 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6. 已被外借的图书或其他校区分馆的图书,可通过图书馆预约服务获取,详见 《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图书馆图书预约规定》。
7. 如所需图书不在浙江大学馆藏范围之内,可通过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获取,图书馆可代为办理,详见浙江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
(二)还书
1. 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普通外借图书逾期按每册每天0.05元罚款;
2. 读者归还的图书如有新的污损,按“浙江大学图书馆有关罚款的规定”处理。
一、借书权限开通
1.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校园卡,图书借阅权限自动开通。
2. 教职工:在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将校区新入职员工信息给到图书馆,图书馆于每月月初为您开通借书权限。
二、挂失和补证
1. 借书证(校园卡)请妥善保管,遗失应立即到学生服务中心挂失。
2. 因借书证(校园卡)遗失,造成的图书财产损失由持证人负赔偿责任。
三、借书证注销
1. 教职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需还清所借图书并缴纳超期罚款,注销图书借阅功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智慧的金钥匙。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图书信息中心真诚欢迎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本校师生、海内外校友及社
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期刊、手稿等各种文献资源。
为进一步做好文献资源接收工作,规范捐赠和受赠流程,现参照《浙江大学图书馆捐赠文献管理办法》,制订此办法,敬请知悉。
一、 捐赠文献入藏标准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
2. 符合本馆的馆藏发展纲要;
3. 内容健康向上,与我校专业、学科设置、教学科研需求相符合;
4. 原则上应为正式出版物,酌情接受有学术价值或特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5. 本馆缺藏(含网络版)期刊,且能成套捐赠或持续捐赠;
6. 具有国内销售或发行许可的数字资源,并能保证在现有技术设备或校园网环境下使用。
7. 期刊只作当年阅览,不入馆藏(本馆缺藏的连续完整刊物除外)
二、 捐赠文献处理办法
1. 捐赠文献一经接收,本馆享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将按照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包括收藏、转赠、交换等),尽可能使所捐文献资源有所利用,无须知会捐赠者;
2. 著名学者或校友的大批捐赠根据捐赠人意愿,可以采用名家藏书的方式展示,将捐赠文献作为一个完整收藏;
3. 校区师生和校友著作将入藏校区特藏文库;
4. 诚请捐赠人在赠书上留下亲笔签名或铭章。受赠书刊将定期进行统一分类编目与上架,同时建立专门的文献捐赠目录,并在图书馆网页上予以公布。
三、 捐赠方式
1. 到馆捐赠: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图书馆1楼咨询台;
2. 邮寄捐赠: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718号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图书馆;
3. 联系方式:电话:0573-87572288,Email:library@intl.zju.edu.cn
4. 注意事项:(1)本地大批捐赠可由图书馆派员提取;(2)如无事先约定,本馆一般不接受到付邮寄捐赠。
四、 受赠回执
1. 所捐赠文献一经接收,本馆将通过当面、信件或者邮件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感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敬请邮寄捐赠者留下姓名、电话、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函或捐赠证书。
2. 对不宜公开的限制阅览文献亦可不回复受赠回执。
3. 捐赠证书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并不代表本馆对捐赠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图书信息中心
2020年5月27日
为规范图书馆参观来访接待工作,营造良好的图书馆参观氛围,增进与社会各界的交流,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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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馆正常开馆时间内可接待国内外友好团体来馆参观。团队参观须有校内单位人员陪同,请至少提前两天联系图书馆,填写图书馆团体参观接待申请,告知参观单位、参观人数和参观时间等信息。进馆参观前,带队人员需出示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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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师生亲友可在本人陪同下,凭有效身份证件,经核实登记后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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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校园卡、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等),经核实登记后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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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进馆采访或摄录,须经校区相关部门批准,凭相关证明材料,经图书馆同意后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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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绝社会公众个人参观。如确有查找资料的急迫需求,须持本人所在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临时阅览证后,方可入馆查找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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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应不影响图书馆正常工作秩序和读者阅览,参观带队负责人须配合图书馆管理人员维持团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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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区域原则上仅限图书馆一层,未经允许不得在中庭集体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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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时请遵守以下规定:请保持安静,禁止喧哗,将手机调整为静音;请勿携带任何食物与饮料入馆,自觉保持馆内环境整洁,严禁在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请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勿随意触碰设施设备与书籍;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未经许可,请勿对读者或其他人员拍摄任何照片或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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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联系电话:0571-87572288,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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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图书馆。